第一千零二十七章 灵符-《茅山禁忌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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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既是属代传下来的执法弟子,当洞众一致决意任为继承人之后,这个承继者便是托体人,十四洞历届相传下来一只金箔,里面放有十四枝蜡烛,由洞人分别燃点,交给继承者,继承者把箔体托起,在老祖宗神像面前,绕圈行十四遍,蜡烛一支不灭,便是合法继承人,为托体人,一次不成,试二次,以三次为限,阿母是试二次成为托人的。”

    阿廷说:“托体人权利是很大了?”

    “统领全安南十四洞人,施行大法。”

    阿廷说:“大法没有更改的余地吗?”

    “因为在老祖宗面前禀过了,也就是说,代表洞人做这件事,必须托体人完成所禀告的事。”

    “但,只念,我是你的丈夫,阿母是你的母亲,大法也行使过了,我也解释了逾期不归的原因,我又没有变心,如果必定要害死我,等于是害死好人,这算是正派吗?”

    “这是阿母恼羞成怒的结果,因为你说出了八望山的望宅婆,阿母更加要置你于死地。”

    阿廷长叹一声:“我是来安南做生意的一个商人,娶妻是一心一意的,我问心无愧,怎会想到今日在东共等死?”

    只念紧紧执者他的手:“阿廷,是我害了你,但,我是爱你的。”

    “我爱你,等于爱我的生命,我必不会令你无辜死亡的,我知道十四洞的事,打我只能够叫你趋吉避凶。”

    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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